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6-05-09,更正为:2026-05-11。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15383540,更正为:0538-8230818。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8615383540,更正为:0538-8230818。
1、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已相应修改。
2、本项目付款方式以此为准: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内容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付实际合同价款的100%。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后不得影响后期服务。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已相应修改。
3、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货物明细表”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已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