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泰山学院南校区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山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学院南校区7号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GX-GC-20250928-04-01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963.94平方米,7号学生宿舍楼1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19814.14(包含屋面机房层 546.75)平方米;变配电室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 149.8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6月12日完工。
2.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招标控制价:103.00万元,费率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2025年10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山学院
地 址: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
联系人:原老师
电 话:0538-67151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彩云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8层
联系方式:0538-5056050
8. 异议和投诉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5056050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高新区管委建设管理部;电话:0538-8938987。
附件:见http://www.taggzyjy.com.cn/projectInfo.html?infoid=f4ec358c-52cd-420a-9961-e73127e919bf&categorynum=002007001&relationguid=a307e78e-71ed-41e7-93a1-5dba22a6a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