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抽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近期将组成国有资产抽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上学期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自11月18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抽查步骤
1.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自测单》(附件3)自查单位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此表于现场抽查时一并收回。
2.现场抽查。对照《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抽查工作表》(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逐一核实。
(1)抽查1至2个房间的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2)抽查1至3名教职工(如有退休,查看交接情况)资产情况;
(3)抽查1至2件大型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的管理使用情况;
3.结果反馈。抽查工作完成后,抽查小组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将资产管理抽查情况反馈给各单位,对问题较多的单位择期复查。
三、有关要求
本次抽查工作将重点针对个别单位资产盘点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核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前期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本部门的资产核对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共同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