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概况
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3年5月,由原资产设备处的设备科、后勤处的校产科、财务处的资产会计等有关部门的职能科室及相关人员整合而成。现有工作人员7人,下设资产管理科、土地与公有房权管理科、采购中心三个科室。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代表学校行使资产管理者的责任,负责学校地产房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为教学、科研做好物资采购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意见,盘活存量,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负责学校公用房屋和土地资产的产权管理,牵头负责全校公用房屋的功能和总量分配工作,并根据学校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实验用房总量的动态性调配和宏观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做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工作。
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处置等工作。
6、按照上级要求布置安排、监督检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工作。
8、负责资产帐务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和职工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做好本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和开拓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