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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21年度招标采购需求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信息管理员    浏览次数: 143 【字号: 】 【收藏】 【打印 】 【关闭

各部门、各单位:

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在政府采购活动整体流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提高我校2021年预算编制质量和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1年政府采购需求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需求提报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计划财务处下发的2021年度预算编制要求,按照“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的原则编报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提报政府采购需求。因政府采购预算应报未报或逾期不报的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二、编制范围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以学校办学经费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等经费,拟在2021年度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均应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三、填写报表

对于符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范围的项目,每个项目均应填报一份《2021年度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附件1),其中计划财务处、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的审批意见暂不填写,后期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后再视情填写。

四、提报要求

1.科学编制采购预算。各部门各单位项目要加强前期市场调研和项目论证工作,落实项目建设地点,据实编制采购预算,既要防止资金浪费,又不能超出预算。货物类至少要参考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品牌,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要求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品牌或排斥某一品牌的内容。项目归口审批部门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发展规划、财务预算、综合效益等情况,对采购立项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中应明确是否同意采购、采购的数量、金额、时间安排、经费来源、预算、建设地点及补充建议。

2.细化采购需求。各部门各单位确定的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合规、公正,采购需求内容应细化到采购的品目、详细的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内容应充分反映采购的种类、技术标准、关键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具体条件,力求内容详尽、目标明确、配套资料完整。细化工作应做到各项技术参数精准无误,数量和价格合理可信,确保采购过程顺利进行。

3.通用办公设备。各部门各单位拟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打印机、投影仪、复印机、空调、办公家具等须按照《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附件2)的要求提报采购需求,由国资处负责按照山东省批量集中采购或集中招标采购的要求进行采购,其他单位不得自行购买。

4.科研专用设备。科研专用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专用空调机等有特殊配置要求的货物,可不按照山东省批量集中采购的要求进行采购,请特别注明。

5.进口设备。采购进口设备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要求执行。

6.工程类项目。需要进行预审的基础建设、维修工程类以及装饰装修类项目,由项目提报部门与后勤处进行对接提出具体需求,后勤处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报审计处预审后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报送程序

1.教学采购项目。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后连同论证报告一并报送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汇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2.科研采购项目。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后连同论证报告一并报送至科研处,由科研处审核后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3.其他采购项目。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后连同论证报告一并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请于108日上午11点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中心(C4015),电子版发至邮箱gzccgzx@tsu.edu.cn

联系人:袁振堂 张华威

办公电话:6715159

 

附件:

1.2021年度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

2.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

3.山东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105日        

附件1 2021年度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docx

附件2 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docx

附件3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docx



                               


提交时间:2020-10-05 【字号: 】 【收藏】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