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17中央财政配套电子显微镜设备采购需求公示 |
作者:国资处信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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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项目配套电子显微镜设备-上报.zip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内容详见附件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内容详见附件 | 三、论证意见: 内容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0月19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1-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泰山学院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泰山学院国资处 | 联系人:张华威 | 联系方式:0538-671515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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