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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二上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信息管理员    浏览次数: 530 【字号: 】 【收藏】 【打印 】 【关闭

2017批量集采第一期配置方案-2017-0320.xlsx2017批量集采二期方案.xls2017批量集采二期配置方案通知.pdf2017批量集采二期预备通知.pdf2018年度政府采购需求申报表 .xls2018年进口目录通知.pdf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doc关于做好2017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12-5.docx

各部门、各单位:

为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做好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科学编报2018年“二上”预算工作,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制度法规,按照教育厅财务决算和预算编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17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和2018年“二上”预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1220日(财政支付结算系统关闭)前,请梳理各项预算经费,进一步完善各项经济事项处理,加快预算执行。自20171220日起,停止报销和借款业务。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的支出,如因年终决算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账手续的,请先垫付还款,待恢复报账后再到财务处办理报账(2017年度开具的发票报销时限截止到2018331日)。

二、高度重视往来(借)款项清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借款责任人要及时核销相关往来(借)款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造成跨年度借款,对于无正当理由年底逾期不核销的暂付款,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2018年“一上”预算批复的基础上,12月底之前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一步调整、充实、细化编报2018年“二上”预算。为确保2018年“二上”预算编报的顺利进行,列入2018年项目库建设的项目要进一步调研论证,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需在1220日前提报2018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需求,编制政府采购方案,如有需要进行预采购的建设项目,请单独注明,以便统一行文办理,提报计划和需求的内容及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计划需求要科学、详细、具体,并落实好相关的使用地点,货物类至少要参考三个或以上的品牌,不得按照一个品牌的技术要求填写,更不得有针对某一潜在供应商或排斥某一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所有政府采购预算将随二上预算一并按时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逾期不报,延误政府采购预算上报时间,所造成的后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

  

  

                                       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124


提交时间:2017-12-06 【字号: 】 【收藏】 【打印 】 【关闭